各企事业单位:
现将潍坊滨海区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期定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1.正规全日制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(不含五大生,即通过自考、电大、夜大、职大、函授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,“五大”毕业生必须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)。
2.具备规定的学历,所学理工类专业,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,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。
(1)硕士学位获得者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为中级资格;
(2)博士学位获得者,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。
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,合格后方可上报。
3.人事档案在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托管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
2.报到证(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、个人近三年的社保缴费证明;
3.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表》一式三份(A4正反双面印制);
4.各申报人员应同步按要求在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”(https://117.73.253.239:9000/sdzc-web-ui/business/login/login.html)注册并进行相关申报操作。
三、时间安排
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汇总(档案托管单位要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加盖公章后)组织报送,并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区党群工作部人事科窗口(未来大厦一楼人社服务专区001号,电话:5331626、5331627),逾期不再受理。
各单位接通知后,要认真组织、合理安排,确保今年的按期定职工作顺利完成。
潍坊滨海区党群工作部
2024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