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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11-06 来源:区党群工作部

各企事业单位:

根据潍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现就我区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,通知如下:

一、评聘范围

(一)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

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、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(人事档案在潍坊滨海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托管、社会保险在潍坊滨海区社会医保中心缴纳)。以及在城市、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,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。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,由其所在街道社区、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,逐级审核上报。

(二)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

1.已经进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人员;

2.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;

3.仍实行机关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;

4.企事业单位中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;

5.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(包括返聘)人员。

二、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条件

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,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和业务能力,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,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学分;同时,学历、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达到规定条件。

(一)学历条件

晋升初级职称要求达到规定学历。国家正规院校、成人高考、自学考试、中央和省委党校、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颁发的毕业文凭,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,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,视为学历有效,除此之外,其他文凭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。学历认定按市委组织部潍组通字200219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
(二)任职年限、专业工作年限条件

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。任职年限的起止时间,从被单位正式聘任的时间算起,以颁发聘任书的日期为准,而不是从评委会通过任职资格的时间算起。依据第一、第二学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,其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须同时达到规定年限。

第一学历

高中毕业的: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;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5年,同时聘任员级满4年;

中专毕业的: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年;晋升助级须聘任员级满4年;

大专毕业的: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;

本科毕业的: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年。

三、呈报材料

(一)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A3正反打印,一式3份;

(二)报到证(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、个人近三年的社保缴费证明;

(三)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、聘任书或聘任文件;

(四)业务工作年限证明;

(五)任职以来各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;

(六)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、能力、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;

以上材料均报原件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根据《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,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(职称)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各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材料的呈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,并于1125日前报未来大厦一楼人社综合服务专区001号窗口,电话:0536-5331626

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请认真组织、合理安排,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。各街道、园区负责通知辖区范围内企业。

 

附件:1.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

2.业务工作年限证明

3.评审提报汇总表

4.六公开监督卡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潍坊滨海区党群工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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