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企事业单位:
根据潍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现就我区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评聘范围
(一)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
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、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(人事档案在潍坊滨海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托管、社会保险在潍坊滨海区社会医保中心缴纳)。以及在城市、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,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。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,由其所在街道社区、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,逐级审核上报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
1.已经进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人员;
2.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;
3.仍实行机关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;
4.企事业单位中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;
5.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(包括返聘)人员。
二、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条件
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,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和业务能力,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,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学分;同时,学历、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达到规定条件。
(一)学历条件
晋升初级职称要求达到规定学历。国家正规院校、成人高考、自学考试、中央和省委党校、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颁发的毕业文凭,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,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,视为学历有效,除此之外,其他文凭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。学历认定按市委组织部潍组通字〔2002〕19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(二)任职年限、专业工作年限条件
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。任职年限的起止时间,从被单位正式聘任的时间算起,以颁发聘任书的日期为准,而不是从评委会通过任职资格的时间算起。依据第一、第二学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,其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须同时达到规定年限。
第一学历
高中毕业的: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;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5年,同时聘任员级满4年;
中专毕业的: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年;晋升助级须聘任员级满4年;
大专毕业的: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;
本科毕业的: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年。
三、呈报材料
(一)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》A3正反打印,一式3份;
(二)报到证(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、个人近三年的社保缴费证明;
(三)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、聘任书或聘任文件;
(四)业务工作年限证明;
(五)任职以来各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;
(六)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、能力、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;
以上材料均报原件。
四、收费标准
根据《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,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(职称)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。
五、其他要求
各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材料的呈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,并于11月25日前报未来大厦一楼人社综合服务专区001号窗口,电话:0536-5331626。
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请认真组织、合理安排,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。各街道、园区负责通知辖区范围内企业。
附件:1.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
2.业务工作年限证明
3.评审提报汇总表
4.六公开监督卡
潍坊滨海区党群工作部
2024年11月5日